关于印发《苏州大学应用技术学院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修订稿)》的通知
时间:2018年09月27日 15:34 已浏览: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理在我院发生的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建立“集中领导、统一指挥、结构完整、功能全面、反应灵敏、运转高效”应急体系,切实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的人身与财产安全,维护学院正常的教育教学生活秩序,直至维护校园周边及社会稳定,依据我国相关的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在我院发生的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本预案所指的突发公共事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重大刑事案件包括:恐怖袭击事件、爆炸、放火、强奸、投毒以及重大抢劫、盗窃等。重大治安灾害案件、事故包括:流氓滋事、群体闹事、打架斗殴、师生非正常死亡、失踪、出走等。重大安全事故包括:学院发生的火灾、建筑物倒塌、拥挤踩踏、校园重大交通安全事故、大型群体活动公共安全事故。  

2、影响校园安全稳定事件,包括我院师生的各种非法集会、游行、示威、请愿、集体罢餐、罢课、上访等以及带有民族宗教或其他政治性的影响校园安全稳定事件。  

3、重大考试作弊事件,主要是在各种证书考试和学院考试中出现的大范围或群体性考试作弊事件。  

4、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包括学院内发生并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学院师生健康严重损害的或者影响很大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如食物中毒事件,或学院所在地区发生的、可能对学院师生健康造成危害的重特大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5、校园网络的突发事件,包括由于病毒感染、黑客侵入等造成的网络瘫痪和网络政治文明恶性攻击造成重大影响的突发事件。  

6、影响学院安全与稳定的其它突发公共事件。  

二、工作原则

1、预防为本,及时控制。争取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要把突发公共事件控制在基层,控制在一定范围内,避免造成校园秩序失控和混乱,更不能形成突发事件扩大延伸到社会面的被动状态。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发生突发公共事件后,要启动应急预案,并及时报告学院主要领导,在学院的统一领导下,分级负责,要做反馈灵敏、机构运转高效、加强协调配合、处置规范有序、职责分明。  

3、系统联动,群防群控。发生突发公共事件后,学院领导以及各有关单位部门领导要立即深入第一线,掌握情况,开展工作,控制局面。形成各级各部门系统联动,群防群控的处置工作格局。  

4、区分性质,依法处置。坚持从保护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的角度出发,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综合运用政策、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协商、调解等方法处置学院发生的突发公共事件。要严格区分和正确处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引导学院广大师生员工及群众以理性合法的方式表达诉求,防止矛盾激化和事态扩大。  

5、加强保障,重在建设。为妥当应对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在应急工作预案中,要明确从制度上、组织上、物质上全面加强保障措施。在经费保障、力量部署等方面加强硬件与软件建设,增强工作实力,提高工作效率,使得预案真正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三、学院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组织指挥体系及应急程序

1、学院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院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的成员组成如下:  

组长:党委书记、院长  

副组长:副院长  

成员:各部门正、副部长,各二级学院院长(执行院长)及相关部门负责人。  

2、应急处置程序:  

在学院突发公共事件时,副组长及时根据突发事件的性质和类别,组织相关处室,以最快的速度组织和出动相关人员及调集相关设备物资赶赴现场,快速了解情况,采取措施平息事态,控制局面;及时向学院主要领导汇报工作情况,并协助学院主要领导启动学院相应的应急预案;收集和分析相应的数据和工作情况,提出处理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指导意见和具体措施,提出存在的问题和解决办法,协助组织、指挥应急处置工作;在处理突发公共事件过程中,协调部门关系,当突发事件超过学院处置权限和能力时,依程序向苏州大学报告,请求相关部门支持、配合;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性质对有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部署和总结学院年度应急事件处置预案的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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